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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台中焦點網 &#187; 冬令鍋品上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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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全新的正體中文 WordPress 網誌！</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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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時論－克制仇恨言論 就靠你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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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4 Mar 2016 19:25:09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50歲遇挫折 任爸：站懸崖邊自我精神喊話]]></category>
		<category><![CDATA[一生要見一次面！《RM》7人合體必看10大亮點]]></category>
		<category><![CDATA[不用撿便便 台麝香狸咖啡體外發酵 飄香東瀛]]></category>
		<category><![CDATA[什麼都繪 毛小孩畫上安全帽]]></category>
		<category><![CDATA[冬令鍋品上桌]]></category>
		<category><![CDATA[騎車遭輔導長撞成重傷 判國賠2214萬確定]]></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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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日前新聞報導，冬令鍋品上桌，一名咒罵陸配為「426」、「賤人」的民眾，騎車遭輔導長撞成重傷 判國賠2214萬確定，遭法院判處公然侮辱罪。雖然只是一個案例，一生要見一次面！《RM》7人合體必看10大亮點，但大家捫心自問，50歲遇挫折 任爸：站懸崖邊自我精神喊話，類似的咒罵用語，什麼都繪 毛小孩畫上安全帽，在台灣的庶民生活中是否早已十分普遍？有人認為「說者無心，不用撿便便 台麝香狸咖啡體外發酵 飄香東瀛，聽者有意」，然而說者完全不顧聽者的感受，這種「無心」其實也就顯示了不尊重與輕蔑。回想起去年地方選舉期間，媒體與網路上，不同陣營之間的攻訐，往往包含了對特定群體的集體羞辱與醜化，甚至出現拿性別、身材、性傾向來謾罵恥笑。實在令人對更「高層次」的總統選舉，無法放心。尤其近年來網路上的政治爭論，經常超越了對「候選人」或「政黨」本身的攻擊，而延伸到羞辱所有「對方支持者」。這不僅是「不文明」，甚至可說是根本否定民主制度─只要是我不喜歡的那一邊，就都是一堆白癡選民！這些針對特定群體展現敵意、貶抑、羞辱的言語，很難期待「言論自由市場」自行調整。事實上，許多危害會在這些爭執中愈來愈擴大。它往往造成嚴重社會衝突，破壞社會穩定。各種群體的對立，以及其導致的政治緊張關係，就是如此造成的。現在在台灣，把政治立場的對立「本質化」、「妖魔化」，相互醜化，司空見慣。結果就是許多人充滿怨懟與憤恨，我們再也難以自稱台灣人都能合作、團結，是一個共同體。有人稱之為「民主內戰」，雖然怵目驚心，但也離事實不遠。民主選舉與網路傳播，未必能化解仇恨言論的危害，甚至可能推波助瀾。世界各地的極端政客這些年來得票率頗有進展。而許多傳播實證研究也顯示，網路上的言論比傳統媒體更容易傾向極端與對立。原因很複雜，包括：網路模糊了公私界線，使得以往只敢私下碎碎念的惡言惡語，不但堂而皇之進入公共論壇，還會受到讚揚；網路使用者對於訊息有高度選擇性，社會的「共識」愈來愈少；社群網路集結快速，因此極端標題設定議題的能力會更強；匿名與分散的特性，讓發言者容易逃脫責任。「網軍」之所以稱為「軍」，就隱含著在網路上是你死我活的「戰」，而不是揖讓而升的風度競爭。法律制裁作用 有限雖然「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的第二十條第二項，要求國家立法制裁族群歧視與仇恨言論。但目前這類法律相當欠缺。公然侮辱罪與民事妨害名譽，或許可以處理一小部分，但法院通常不願意干涉選戰時期有高度「公共爭議」的言論。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2條的禁止歧視條款，也從未發揮作用。事實上，世界各國面對仇恨言論，法律能發揮的作用都十分有限。或許政治人物、政黨，以及選民的自制，對社會倫理底線的堅持，是目前唯一的辦法。美國TNT學院的校長公然爆出歧視黑人的言語，董事會將其免職。ESPN編輯對華裔球員林書豪冒出歧視語言，也被免職並道歉。我們無法細追每一個「網友」的發言，但候選人與政黨本身若採高規格要求，選民又能以「不玩仇恨牌」當成選擇標準，風行草偃，選風改善就有希望。但若連選民也只想當「X粉」，一味袒護「自己人」，無論己方候選人說出什麼離譜話語都還在呵護，那敵意、對立與歧視，就必然是台灣社會的常態。（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日前新聞報導，<b><font size="5"><a href="http://www.focusmark.com.tw" target="_blank">冬令鍋品上桌</a></font></b>，一名咒罵陸配為「426」、「賤人」的民眾，<b><font size="5"><a href="http://shops.focusmark.com.tw" target="_blank">騎車遭輔導長撞成重傷 判國賠2214萬確定</a></font></b>，遭法院判處公然侮辱罪。雖然只是一個案例，<b><font size="5"><a href="http://foods.focusmark.com.tw" target="_blank">一生要見一次面！《RM》7人合體必看10大亮點</a></font></b>，但大家捫心自問，<b><font size="5"><a href="http://motel.focusmark.com.tw" target="_blank">50歲遇挫折 任爸：站懸崖邊自我精神喊話</a></font></b>，類似的咒罵用語，<b><font size="5"><a href="http://house.focusmark.com.tw" target="_blank">什麼都繪 毛小孩畫上安全帽</a></font></b>，在台灣的庶民生活中是否早已十分普遍？有人認為「說者無心，<b><font size="5"><a href="http://bids.focusmark.com.tw" target="_blank">不用撿便便 台麝香狸咖啡體外發酵 飄香東瀛</a></font></b>，聽者有意」，然而說者完全不顧聽者的感受，這種「無心」其實也就顯示了不尊重與輕蔑。回想起去年地方選舉期間，媒體與網路上，不同陣營之間的攻訐，往往包含了對特定群體的集體羞辱與醜化，甚至出現拿性別、身材、性傾向來謾罵恥笑。實在令人對更「高層次」的總統選舉，無法放心。尤其近年來網路上的政治爭論，經常超越了對「候選人」或「政黨」本身的攻擊，而延伸到羞辱所有「對方支持者」。這不僅是「不文明」，甚至可說是根本否定民主制度─只要是我不喜歡的那一邊，就都是一堆白癡選民！這些針對特定群體展現敵意、貶抑、羞辱的言語，很難期待「言論自由市場」自行調整。事實上，許多危害會在這些爭執中愈來愈擴大。它往往造成嚴重社會衝突，破壞社會穩定。各種群體的對立，以及其導致的政治緊張關係，就是如此造成的。現在在台灣，把政治立場的對立「本質化」、「妖魔化」，相互醜化，司空見慣。結果就是許多人充滿怨懟與憤恨，我們再也難以自稱台灣人都能合作、團結，是一個共同體。有人稱之為「民主內戰」，雖然怵目驚心，但也離事實不遠。民主選舉與網路傳播，未必能化解仇恨言論的危害，甚至可能推波助瀾。世界各地的極端政客這些年來得票率頗有進展。而許多傳播實證研究也顯示，網路上的言論比傳統媒體更容易傾向極端與對立。原因很複雜，包括：網路模糊了公私界線，使得以往只敢私下碎碎念的惡言惡語，不但堂而皇之進入公共論壇，還會受到讚揚；網路使用者對於訊息有高度選擇性，社會的「共識」愈來愈少；社群網路集結快速，因此極端標題設定議題的能力會更強；匿名與分散的特性，讓發言者容易逃脫責任。「網軍」之所以稱為「軍」，就隱含著在網路上是你死我活的「戰」，而不是揖讓而升的風度競爭。法律制裁作用 有限雖然「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的第二十條第二項，要求國家立法制裁族群歧視與仇恨言論。但目前這類法律相當欠缺。公然侮辱罪與民事妨害名譽，或許可以處理一小部分，但法院通常不願意干涉選戰時期有高度「公共爭議」的言論。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2條的禁止歧視條款，也從未發揮作用。事實上，世界各國面對仇恨言論，法律能發揮的作用都十分有限。或許政治人物、政黨，以及選民的自制，對社會倫理底線的堅持，是目前唯一的辦法。美國TNT學院的校長公然爆出歧視黑人的言語，董事會將其免職。ESPN編輯對華裔球員林書豪冒出歧視語言，也被免職並道歉。我們無法細追每一個「網友」的發言，但候選人與政黨本身若採高規格要求，選民又能以「不玩仇恨牌」當成選擇標準，風行草偃，選風改善就有希望。但若連選民也只想當「X粉」，一味袒護「自己人」，無論己方候選人說出什麼離譜話語都還在呵護，那敵意、對立與歧視，就必然是台灣社會的常態。（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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