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彙整:投審會:一個月內對Uber作出處分

《熱門族群》電信三雄2月成績單,中華電登雙冠王

電信三雄公布2月財報表現,投審會:一個月內對Uber作出處分,中華電(2412)以0.49元的單月EPS,24歲男與弟弟搶輸電腦 竟睹氣坐馬路,擠下台灣大(3045)的0.46元,屏東廟會群架主嫌 被檢收押,成功登上電信獲利王,遠傳(4904)則為0.29元;累計前2月獲利,中華電EPS達1.05元,依舊搶下獲利王,台灣大和遠傳則分別為0.92元和0.61元。中華電2月合併自結營業收入為191.3億元,年成長0.2%,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淨利為38.2億元,每股盈餘(EPS)為0.49元,成長2.1%;累計至2月份為止,合併自結營業收入為387.1億元,年成長0.8%,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為81.3億元,累計每股盈餘(EPS)為1.05元,與第一季財測相較,營業收入、稅前淨利及每股盈餘達成率均明顯超前營運績效。台灣大2月份自結合併營收為94.3億元,EBITDA為27.5億元,營業利益16.1億元,稅後淨利12.4億元,每股盈餘(EPS)為0.46元,累計前2月合併營收196.3億元,EBITDA為55.4億元,營業利益32.7億元,稅後淨利為25.1億元,累計每股盈餘(EPS)為0.92元。台灣大財務長兼發言人俞若奚表示,2月份主要受惠於電信業務營運獲利提升,加上有線電視及零售業務穩定的獲利貢獻,使合併EBITDA及稅後淨利分別較去年同期成長18%和8%,累計前二個月稅後淨利達成第一季財測的76%。遠傳2月合併總營收為新台幣76.81億元,合併EBITDA與稅後淨利分別為22.13億元與9.47億元,2月份單月每股盈餘(EPS)為新台幣0.29元;累計至今年2月,遠傳合併總營收為158.26億元,累計合併EBITDA與稅後淨利為46.39億元與19.94億元,累計稅後每股盈餘(EPS)為0.61元。(時報資訊),

已標籤 , , | 發表迴響

eTag收停車費 翟本喬對柯P有建言

翟本喬昨日在臉書發表關於eTag柯P怎麼做比較好。(圖/翻攝自《翟本喬臉書》)

日前台北市停車收費擬採eTag或悠遊卡收費,宏達電啟動庫藏股 王雪紅:不會被併購,並將矛頭指向停車收費機制。柯文哲說,旺報觀點-追逐廉價勞力 電子業悲歌,很多人停了車卻不繳費,換匯要快!1元新台幣可換3.29日圓 創1個月高,「要讓民眾覺得有國民恥辱感,2女騎機車酒駕雙載 自撞路樹1死1傷,使其意識到不繳費就是落後國家國民」,投審會:一個月內對Uber作出處分,柯P下令交通局2個月內訂出方案,和洋紅磚建築 武德殿淬鍊劍道神社武藝,而對此有不同見解的「翟神」昨日更在臉書上發文提出4大點,告訴柯文哲關於eTag怎麼做會更好!柯文哲此次eTag收停車費不僅引來「翟神」有意見!1.他認為eTag有盲點有固定出入口的停車場適合,但針對路邊停車的開放空間根本就無法適應。2.針對柯P提出「悠遊卡公司爭取獲利決心不夠強」也直言早就已經講過不知道幾次了,根本沒人買單。3.他認為中國人丟臉關台灣人什麼事,台灣人是不會逃票的,不要妄自菲薄。4.關於eTag收停車費主要針對項目根本不清不楚。除了「翟神」強烈給件意外,就連民眾也炮轟,北市府怎能因駕駛不願裝eTag,就要多收錢?看來要民眾全部買單,柯文哲恐會淪為「全民公敵」。以下為翟本喬臉書發文內容:我不會罵你啦!我只會告訴你該怎麼做比較好。1. 用 eTag 要加裝感測器,但這種感測器只能判定車子有沒有在感測範圍內 (技術文件說 3-7 公尺),不能判定有沒有停在停車格中。而且現在 eTag 不是要裝在擋風玻璃一個特定位置嗎?就是因為要讓感測器 看得到,所以你要在停車位附近加裝非常多的感測器,才能確保每一輛車的 eTag 都被看到。遠通有說他們免費幫你裝,而且永久免費維護,保證正確率比照高速公路合約嗎?是有些停車場在用 eTag 沒錯,但那是有固定出入口的停車場,不是路邊停車這種開放空間。不管誰在跟你鼓吹用 eTag 的,是在欺負你不懂這方面的技術,意圖陷你於不義。講一個你聽得懂的比喻:如果有人跟你說 葉克膜好厲害,怎樣的病情都救得活。每一個急診病人進來先裝葉克膜,保證就不會死了。 你會聽他的嗎?2. 悠遊卡就是第三方支付、悠遊卡公司爭取獲利決心不夠強、應積極推記名制 這些事我們在董事會講了不知道幾次了,不過以前的管理階層沒有把它們當成優先事項處理。(這是客氣的說法,你懂吧?) 本來董事會的事情不該在外面講的,不過你既然自己先說了,那我也要澄清一下。3. 西歐國家搭車少有檢票口,但逃票者都是中國人,他自覺丟臉丟到家。啊你不是台灣人嗎?中國人丟臉關你什麼事?我們台灣人是不會逃票的,不要妄自菲薄好嗎?4. 請問你要解決的是人工開單的成本問題,還是逃費不繳的問題?如果是後者的話:現在路邊停車人工開單,不繳的只是少數,而且有其他的方法制裁他們。為了這些人你要大動干戈,那不就像每一個急診病人都裝葉克膜嗎?如果是前者的話:且不論收費員的生計問題,全世界有一個行之有年而且成效良好的做法,叫作 收費錶。從最早的每個車位配一個投幣式的,進化到現在可以每路段配一個可以投幣/刷信用卡/刷悠遊卡的,廠商~有~很~多~可~以~選!不會只能圖利一家。[不主動去繳的,抓到就開罰單,這就符合你所說的 人工收費加200。而且罰單完全有法源可循,還可以罰不止 200。] 更正:應該是開 收費單,不是罰單。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第三項 汽車駕駛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駕駛人於七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 這裡 規定 可以是 需於收費機預繳,工本費用 可以大於 200 元。最近不知道是誰在跟你一直宣傳 eTag 很神的,先把這個間諜拖出去解決掉吧![補充]我沒建過 eTag 系統,但我相信台北市的停車位要用的 reader (不止 319 個路段吧?) 比全高速公路 (319個) 還多。也就是 台北市 eTag 停車收費系統 的成本 (建置和維運都算) 比 高速公路 eTag 收費系統 還高,這樣合理嗎?再算營收:每個天線在停車位上一天最多收費 24 次,每次平均大約 40 元,也就是每天最多 960 元。事實上會低很多,因為很多路段不是全天收費。而高速公路去年收入 224 億,除以 319 個站、平均每站 4 個天線、一年 365 天,等於每支天線每天收到 48,096 元;而這樣也只算 合理效率。所以比起高速公路,花了更多的錢,但營收只有 960/48096 = 五十分之一。(中時電子報)

文章來源:翟本喬臉書,

已標籤 , , , , , |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