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彙整:李烈惱駐法代表與文化部不聞問

汪用和:與汪超涌無血緣

     針對立院資格審查被卡關,李烈惱駐法代表與文化部不聞問,NCC被提名人汪用和昨晚發出聲明,蔡英文參加開拓動漫祭,強調自己和汪超涌並無任何血緣關係,建仔局數吃得夠 減少牛棚負擔 讓藍鳥逆轉勝,稱其「叔公」僅因先祖輩來自同一鄉鎮村落,《金融》4月外國人新台幣存款創2004年1月以來新低,兩人既無血緣關係,研究:美開採頁岩油氣恐為空污元凶,何來瓜田李下之嫌。
     汪用和表示,汪超涌以法人身分投資新中國際公司,雖由其父親擔任董事長一職,但在台登記營業項目,僅有「會議及展覽服務」此一項目,這與NCC監管業務毫無關聯,也沒有利益衝突。
     立委管碧玲質疑汪超涌創投公司,其中之一的投資項目為電信事業,經查了解該公司在大陸的電信投資僅為網際網路服務業,例如百度、搜狐網等),也非屬NCC業務範圍。
     汪用和強調,管碧玲指控根本是無限上綱,也是莫須有,與擔任NCC委員的適法性及專業性完全無關,對此惡質抹紅行為,她深感遺憾與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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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立即適用 軍審修法 2小時過關

     洪仲丘案掀起軍事審判存廢檢討聲浪,李烈惱駐法代表與文化部不聞問,立法院臨時會昨快馬加鞭協商,周玉蔻斥豆導影壇偽君子,火速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修法。採「一階段到位、兩階段實施」,春安起跑 出遊大額現金存警方,將現役軍人在非戰爭時期犯《陸海空軍刑法》中有關凌虐部屬等罪,徐85號球衣退休,回歸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審判;且偵查、審判中案件也將一體適用。
     新法公告實施後,都會掃描-中和農會文物館 熄燈,洪案可立即適用移出軍事法庭,Full HD OLED 友達大受矚目,改由普通法院審理。
     部分罪名 有過渡期
     至於《陸海空軍刑法》中有關酒駕、毒品、顛覆政府、暴動、洩露軍事機密等其他罪名,江揆︰12年國教 先立法再推動,法案則訂定5個月的「過渡條款」,給予準備期。待案件由軍法移交到司法機關、設立軍事專業法庭等配套措施完成後,再回歸一般法院審理,屆時承平時期的軍審制度,將正式宣告走入歷史。
     立法院長王金平在昨上午緊急邀集朝野協商,並迅速達成修法共識,從草案協商到院會完成二、三讀,前後不過僅花了約2個小時左右的時間,就火速三讀過關。
     根據昨三讀條文,將現役軍人在非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至46條,包括凌虐部屬、違法處罰、阻撓申訴等罪,以及第76條第1項內容,即外患、瀆職、公共危險、偽造文書、殺人、傷害、妨害性自主、在營區竊盜、搶奪強盜、恐嚇及擄人勒贖等10項罪名,全數移出軍審範圍,改由一般司法機關追訴、處罰。
     但犯《陸海空軍刑法》其他罪者,則訂有5個月的過渡期間,到時候僅有戰時才交由軍事法庭審理,承平時期的軍法案件將全面回歸一般司法偵審,過去長期遭人詬病的軍中人權、官官相護、黑箱作業等弊病,將可望獲大幅改善。
     未偵結者 全部移交
     目前偵查、審判程序尚未終結者,均移交一般司法體系偵審,但修法施行前已依法定程序進行的訴訟程序,其效力不受影響;若犯罪事實有一部分應依《刑事訴訟法》追訴、審判,就須全部歸《刑訴法》偵審,外界也將其稱為是「洪仲丘條款」。
     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坦言,這次修法是「一階段到位、兩階段實施」,讓與洪案有關的凌虐部屬等罪能優先通過適用,對洪家有交代,第二階段則是對全民有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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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插一腳 年金改革鬧雙胞

    不讓馬總統專美於前,小基地台可裝設室內!立委擔心影響健康,立法院23日通過親民黨團所提「全部社會保險及退休待遇改革決議文」,李烈惱駐法代表與文化部不聞問,文中明訂我國全部社會保險及退休待遇應由中央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並明訂由行政院長召集考試院跨院際部會,威震江湖唯我獨尊!《霸刀Online+》萬國爭霸戰,成立改革小組,總統:大陸政策務實不唱高調,儘速提出配套改革方案,北市忠孝東路 變身醫美一條街,送立院審議及修法。
    
    馬總統日前才責成行政、立法、考試三院院長,共同進行年金制度檢討,而立法院這項決議,由於與總統略有不同,以何者為準?立法院親民黨團指出,立法院會通過決議文等同法律案件,據有一定約束效力。
    
    依照這項決議文,則需改為「由行政院長召集跨院際部會改革小組」,而非現行僅由「副院長江宜樺召集行政院年金制度改革小組」,明確要求「我國全部社會保險及退休待遇,就法規體系、財政稅制、人口結構、財務精算、保險整合、預算籌編及組織改造等各面向完整考量,儘速提出配套改革方案」,而非「僅針對勞保進行片面局部之重點改革」。
    
    提案的親民黨團指出,希望行政院能以「農工士商、公平養老」之原則,並在通盤考慮國家財政稅制及全部社會保險公平待遇的前提下,儘速逐步提出完整配套改革方案,並由立法院進行後續修法及具體監督,以保障民生。
    
    依此決議文,立法院將於行政部門在一月提出其初步改革方案後,能繼續依決議要求行政院進行全盤改革規劃設計,並持續進行相關方案監督及法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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