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男供稱,
無塵衣物洗滌
,雖為電腦工程師,
二手球磨機
,但修習相關課程時,
律師查詢
,並未觸及其他網路應用軟體的知識。且平日工作內容為網路硬體設置,
防水頭
,如架設路由器、光纖電纜等,
商標專利
,與軟體研發無關。當時他只是想搜尋A片觀賞,
廢塑膠交易
,看完後點選「清除已完成檔案」,
美國專利申請
,不知FOXY會強制分享。律師辯稱,
機場接送
,FOXY軟體資料外洩十分嚴重,
反光外套
,甚至連警察局所製作的筆錄都可以在上面搜尋到,可見機密資料連執法人員都會不小心散布,何況是廖男。法官根據實際操作發現,FOXY軟體的確未特別告知預設為全機分享。加上廖男的訓練實以電腦硬體為主,並非軟體開發應用相關科系畢業,判處廖男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