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人追討股權 法院判菲姐勝訴免還

烹飪節目主持人「菲姐」甘玉惠,

台北檢驗所

,與同居人丁洋機分手後,

廢塑膠

,丁男打官司要她返還鍋具公司冠彣40萬股股權,

塑膠再製粒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

鋼板防水

,法官今(16)日判菲姐勝訴,

二手研磨機

,不須返還。本案可上訴。菲姐與丁原本合開冠彣公司,

輸送乾燥設備

,代理義大利鍋具,

line行銷

,後來雙方手分鬧翻,

二手研磨機

,對簿公堂。丁提告主張,

清境小瑞士

,他在1982年獨資成立冠彣公司,為了節稅用親友、員工的名義登記成股東。後來歷經多次增資、持股變動,把股份40萬股移轉登記在菲姐名下,但菲姐只是名義股東,從未實際出資,他已在2014年發函終止借名契約,因此訴請菲姐返還名下的40萬股。菲姐則駁斥,她說兩人自1978年交往,當時雖未結婚,但已是實質上的夫妻,基於信任枕邊人,始終未要求召開股東會議、提出財報或定期分紅,她才是冠彣的真正股東,且鍋具銷售都仰賴自己的品牌形象。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根據丁的說法及他找來的證人證詞,都無法證明冠彣由他個人獨資設立、菲姐只是借名登記,因此判決丁男敗訴。(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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