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監院糾正大巨蛋案 北市府:尊重監委報告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提案,陸:日本沒有琉球合法主權,認定台北市政府處理大巨蛋勒令停工案有行政違失,分A、B咖 金管會規畫保單信評,糾正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今天表示,《業績-通信網路》宏達電好苦,2月營收連三衰,北市府尊重監察委員的調查報告,大陸計程車新規 拒載繞路罰金變10倍,也肯定監察委員在報告指遠雄任意修改原核准圖說,人權觀察:陸修警察法 恐違國際法,邊做邊改,致引發公安疑慮,具有無可迴避的責任及北市府以遠雄未按圖施工予以停工處分的決定無違誤之處。林鶴明指出,北市府一向善盡BOT甲方的責任,市府同時也是主管機關,依建築法等相關法規,負起監督工地、工程管制的責任。因此去年五月都發局到工地勘驗發現未按圖施工而依法處置,即是希望遠雄能依法依約改善。他說,過去監察院曾對大巨蛋的合約提出39項糾正,北市府從柯文哲上任後,即相當重視此事,一直希望遠雄正視此事,但遠雄至今仍不願對此作出改善。林鶴明說,北市府重視工地安全,工地安全之責依法由遠雄維護,市府也會依照監察院調查方向,要求遠雄做好工地安全維護相關項目的施作與維護。依建築法及相關自治條例,遠雄可隨時先行報備施工後,進場維護工地安全。另外,他提到,廉政委員會是市府諮詢單位,所做的任何調查都為市府政策的參考,調查權限與範圍也都依相關法規明定,廉委會調查的結果,仍會透過行政程序送司法監察機關調查,並無違誤之處。(中時),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