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男子蔡添才自稱看電視上學會製作炸彈,
響應式網站
,竟以小鋼瓶裝填火藥拿到河堤「試爆」,
關鍵字優化
,但點燃引信後還拿在手上,
網站優化
,不慎炸爛4支手指。警方調查,
台中網頁製作
,鋼瓶的碎片上還沾有碎肉,
手機版網站
,經警方採集DNA,
台中關鍵字行銷
,證明炸彈就是蔡男製造,
關鍵字行銷
,士林地院審結,
台中關鍵字行銷
,認為他非法製造爆裂物,判徒刑7年6月,併科10萬元罰金。這名「賠了手指又判刑」的蔡男,始終不願意說出製造炸彈的目的,他在2014年10月12日下午1時許,攜帶2枚8公分長的鋼瓶,到新北市汐止區一處河堤步道「試彈」,不料,6公分長的引信,點燃後迅速燃燒,瞬間爆炸,造成他手指粉碎性骨折,而他自己跑到醫院就診,急診室發現傷勢嚴重,通報警方,而警方在現場發現另一枚還沒引爆的炸彈鋼瓶。判決指出,蔡在光天化日下引爆,雖未傷害他人,卻將自己手指炸斷,並不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不符合減刑條件,而他行徑破壞社會秩序,依法判決7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