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ECFA有利台區域經濟整合

     2010年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名嘴別沾染政客惡習,有助台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世界貿易組織(WTO)專書指出,時 評-城際運輸 還不夠確實,ECFA之後,老大糾眾動私刑 根本是黑幫,預期大陸不會再反對台灣與第3方談判自由貿易協定。
     WTO最近出版由世界貿易政策專家、哈佛大學甘迺迪學院教授范格拉斯提克(Craig VanGrasstek)撰寫的《WTO之歷史與未來》。書中內容指出,主動調查塑化劑案 檢察官何祖舜獲獎,2010年前,涉背信 美孚建設老董父子不起訴,兩岸在與其他國家談判自由貿易協定(FTA)時都遭遇「外交承認」問題,港人聲援為史諾登上街頭,像是台灣想與邦交國巴拉圭談判FTA,但其他同屬「南錐共同市場(MERCOSUR)」的國家承認大陸,使雙方完成FTA變得非常複雜。
     同樣案例顯示,大陸與哥斯大黎加的FTA談判一直到2007年,哥國與台灣斷交,轉而承認大陸後才能正式展開。
     書中指出,兩岸在FTA上的競爭直到雙方完成ECFA後得以緩和。作者分析,ECFA除了是個FTA外,也提供了一個預期大陸方面不會再反對台灣與第3方談判FTA的架構。
     據了解,ECFA當初簽署時,政府便強調ECFA將有助於台灣與他國談判及簽訂FTA或經濟合作協定,但反對黨則批評沒有任何成效。10日,台灣和紐西蘭簽署的,就是台灣與無邦交國及已開發國家建立的第一個《經濟合作協定》,深具指標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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