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巿桃源復興里611水災 一審判賠588.5萬

2012年6月11日高市桃源區復興里因豪雨釀災,

大雅人力銀行

,造成房屋、土地被沖毀,

櫻花廚下型淨水器

,族人們認為拉庫斯溪整治工程有問題,

臨時工

,向農委會水保局台南分局、高巿府水利局請求國賠3400萬元,

佈施功德

,高雄地院審理後,

減少債務金額

,31日認為土地、房屋損失請求有理由,

五金工具批發

,判賠588.5萬元。精神慰撫金部分,

更生清算

,法官認為全沒理由,裁定不賠。自救會長杜耀順表示,無法接受,仍會上訴。(中時),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