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菸爸沒注意 5歲女燒毀租屋處緩起訴

桃園市一名27歲高姓男子,

文創

,與5歲的女兒在八德一處公寓4樓租屋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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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男因為長期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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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擺放許多打火機、火柴盒等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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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間高男女兒在家中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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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玩打火機時不慎引燃傢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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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屋內雙人床、冷氣、瓦斯爐、電視機等電器傢俱燒毀。陳姓房東認為高男有吸菸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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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就應該注意打火機與其他易燃物品的放置,不該讓家中小孩輕易取得,雖然燒毀的物品如桌椅、衣櫃等價值並不高,但屋內裝潢和陽台建築也因此被燒毀、燻黑,未來影響屋價,原本欲告高男毀損,但念在高男女兒年幼,且犯後態度佳,與高男達成和解。桃園地檢署認為,高男租屋處屬連棟建築,有延燒到其他樓層與鄰棟建築物的可能,但高男犯後深表悔悟,且承諾不會再讓女兒接觸火源,也與房東達成和解,就公共危險罪嫌部分處以緩起訴。★中時電子報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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