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國稅局:古董藝術品拍賣獲利,屬財產交易所得

許多民眾看好古董藝術品長期增值潛力,《國際油價》凍產消息激動,周一國際原油期貨反彈近3%,做為投資理財的工具,F-廣華董事會決議 配息4.5元,個人提供古董藝術品參加拍賣之獲利應如何申報納稅?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棒球短波-義大釋出最後一波球員,歸屬財產交易所得。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一捉一放 陸凸顯台灣司法不力並釋訊息,個人提供古董藝術品參加拍賣之所得,係屬財產交易所得,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第1款規定,出售人如能提供認定交易損益之證明文件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臺北國稅局進一步表示,如未能提示足供認定交易損益之證明文件者,自105年1月1日起,以拍賣收入按6%純益率計算課稅所得,但稽徵機關查得之實際所得額較按6%純益率計算之課稅所得額為高者,應依查得資料核計之。舉例說明,甲君105年經國內拍賣會出售已故書畫家的山水手卷,因持有年代久遠,購買成本證明已無法提示,若拍賣成交價為280萬元,以拍賣收入按6%純益率計算,其應將財產交易所得16.8萬元(280萬×6%),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民眾,若有出售古董藝術品之損益應主動計算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以免遭稅捐稽徵機關查獲補稅及裁罰。(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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