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沂酸肉體斂財判賠 羅志祥:終獲正義

藝人羅志祥不滿遭活動主持人陳沂指「肉體斂財」提告求償,2公分大小強半夜鑽耳裡 婦嚇壞急求醫,台北地院今天判決陳沂應賠償新台幣30萬元;羅志祥表示,Bii畢書盡4塊肌上身 自豪擁翹臀,終於獲得正義。羅志祥去年發行新專輯「真人秀?」,訪波蘭前總統 壯大國家選擇與鄰國和解,陳沂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評論「3拍5抱根本就是用肉體來斂財,大澤隆夫扮八田與一 吃肥5kg,亞洲空幹王想祥這種行徑跟賣淫小模有什麼兩樣?」。羅志祥打官司向陳沂求償200萬元,過勞? 火車駕駛不適 緊急靠站,並要求登報道歉。台北地院今天判決陳沂應賠償30萬元,帳上有未實現虧損 富邦金股利照發,並登報道歉,仍可上訴。羅志祥晚間透過所屬的天地合娛樂製作有限公司回應表示,「很感謝法院還給他該被尊重的人格;更開心的是他一直強調希望遏止的網路霸凌,終於獲得正義。」天地合娛樂說,在網路霸凌甚囂塵上的時代,希望此個案可喚起各界對於言論表達的正視,讓言論回歸理性,不是作為傷人的工具;至於賠償部分,將全數捐給流浪動物之家。1050510(中央社),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